安徽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系统“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系统“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合建质安〔2017〕6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保安全、护稳定、三不出、两确保”的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领域 “两下降、一杜绝”(事故起数、亡人数双下降,杜绝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建设系统“百日除患铸安”期间督查检查工作,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
    1.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是否细化制定本单位“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企业、项目是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发现隐患是否整改;隐患责任人是否已处理,自查及整改台账是否建立。
    2.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结合行业特点、细化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督查检查方案;是否按照方案发动、落实;是否开展了“百日除患铸安”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是否全覆盖;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是否对相应的责任主体进行了严肃问责。
    二、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
    1.检查要全覆盖。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的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结合前期检查的情况,对还没有被检查到企业和项目要列出检查计划,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规定工作的完成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和项目,对国务院、省市安委会、住建部、省住建厅检查组通报和下达执法文书的企业和项目,要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
   2.隐患要全整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律要彻底整改,要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字背书。凡不认真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的,以及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应当停工整改而并未停工整改的,要一律处罚到位,严格追究项目各参建单位责任,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情况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曝光。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我委和当地安委办报送“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各类信息和报表,及时报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信息。10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连同当月《“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报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处。(联系人:吴炎,联系电话:0551-62692788)。
   四、进一步抓好现场管控
   从即日起至10月底,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抓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控,在建工地要抓好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从严从重从快处罚通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担当尽责,积极进取,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切实控制风险,坚决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安全稳定。
   五、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国庆、中秋两节及十九大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节日期间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进行暗访督查。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应急演练,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处置,有效救援。我委也将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暗访督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联系我们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交口工投创智天地A-2楼21-22层

邮编: 230011

电话: 0551-65873166

传真: 0551-65870129

邮箱: ahhzjs@126.com

联系我们